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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深卫生院(SF-SB-01-H-03-01)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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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深卫生院(SF-SB-01-H-03-01)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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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资讯
发布时间:
2022/01/28 15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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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:汪深卫生院(SF-SB-01-H-03-01)地块 
委托单位: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

编制单位:沈阳恒源伟业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
概况:汪深卫生院(SF-SB-01-H-03-01)地块位于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汪家街道大甸子村,占地面积12100m2。地块中心坐标:东经123°38'43.98",北纬41°47'42.93"。地块东侧为农田,120m处为沈阳露森木业(已停产)、230m处鑫聚源橱柜厂(已停产),南侧为十灯线,隔十灯线为沈阳恒星实业有限公司,西南侧为沈阳市浑南区环卫绿化管护中心(已拆除),西为农田,西北侧82m处为联东U谷沈抚北方智谷产业园(正在建设中),北侧为农田。

经人员访谈结合谷歌地图历史影像可知,本次调查地块原为沈抚示范区汪家街道大甸子村集体农用地,无其他工业企业存在,地块现状为农田。2021年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开展征收工作,并于202191日取得辽宁省人民政府出具的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沈抚示范区2021年度第3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》(辽政地[2021]891号),同意将该地块由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,作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实施规划用地。对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国土空间调查、规划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自然资办发〔202051,汪深卫生院属于“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“0806医疗卫生用地

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国发[2016]31号)和《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、公共服务用地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》,本次场地调查共布设7采样点(地块外一个对照点),其中深层采样点3个,浅层采样点4个,符合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》要求。本次土壤共采集18个样品,其中包含2个平行样品。
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》(HJ25.2-2019)、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》(HJ/T164-2020)、《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》(HJ/T91-2002)要求,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位置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,本次场地调查地下水采集1个样品,其中包含1个平行样品。

本次场地调查,土壤检测项目为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表1中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45项基本项目及石油烃类(C10-C40),共46项检测项目。本场地调查结果显示,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均未超出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

本次场地调查,地下水检测项目为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、石油类,共37项检测项目。本场地调查结果显示,地下水样品中各指标浓度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的类标准值,石油类检测指标均低于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2006)中限值

本场地调查认为,汪深卫生院(SF-SB-01-H-03-01)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均在标准范围内,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场地详细调查工作,该地块满足建设用地(第一类用地)的环境要求。

联系人:韩工
联系电话:150402346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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