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:东北水源应急救援中(SF-HC-07-A-01)地块
委托单位: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
编制单位:沈阳恒源伟业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
概况:东北水源应急救援中心(SF-HC-07-A-01)地块位于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李石街道三宝屯,占地面积22695.91m2。地块内现为抚顺矿务局运输部三宝砂石厂(已停产)。地块外东侧为自来水厂,南侧隔土路为居民房、农田,西侧隔土路为空地,北侧为中化石油加油站和变电所。根据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,本地块规划为“供水用地”,用于建设东北水源应急救援中心。对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国土空间调查、规划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(自然资办发〔2020〕51号),“东北水源应急救援中心”属于“13公用设施用地”中“供水用地”。依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环境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国发[2016]31号)和《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、公共服务用地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
结论: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》,本次场地调查共布设7采样点(地块外一个对照点),其中深层采样点4个,浅层采样点3个,符合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》要求。本次土壤共采集21个样品,其中包含2个平行样品。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》(HJ25.2-2019)、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》(HJ/T164-2020)、《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》(HJ/T91-2002)要求,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位置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,本次场地调查地下水采集1个样品,其中包含1个平行样品。本次场地调查,土壤检测项目为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表1中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45项基本项目及石油烃类(C10-C40),共46项检测项目。本场地调查结果显示,土壤样品中的检测因子浓度均未超出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。本次场地调查,地下水检测项目为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、石油类、石油烃(C10-C40),共37项检测项目。本场地调查结果显示,地下水样品中各指标浓度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的Ⅲ类标准值。本场地调查认为,东北水源应急救援中心(SF-HC-07-A-01)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均在标准范围内,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场地详细调查工作,该地块满足建设用地(第二类用地)的环境要求。
联系人:韩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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